
高雄市立新莊高中「雙語實驗班」設置辦法
110年6月8日擴大行會議通過
110年6月10日課發會通過
一、實驗人數:雙語實驗班1班,班級人數以35人為上限。
二、甄選條件:當學年經免試入學管道,錄取進入本校之高一新生。
三、甄選資格:新生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同時符合以下標準者可提出申請。
(一)英語科達「精熟」(A++、A+、A)。
(二)國文、數學、自然三科當中有兩科達「精熟」(A++、A+、A)。
四、甄選方式
(一)甄選時間:新生免試入學報到後1週內辦理申請
申請截止後經本校「實驗班教育委員會」審核,於2週內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錄取名單。
(二)甄選分發順序:依甄選總分擇優錄取。
1.甄選總分採計項目
項目一:會考成績各科標示換算分數
說明: A++(7點)、A+(6點)、A(5點)、B++(4點)、B+(3點)、B(2點)
項目二: 英檢證照加分
說明:依教育部公告「歐洲語言學習、教學、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與教育部認列之證照種類對照表」:通過全
民英檢中級初試者加3分;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複試者加6分。中高級初試通過者加9分,中高級複試通過者加12
分。英檢證照擇優加分一次。
2.甄選總分採計方式
甄選總分=會考成績各科標示點數轉換成分數、依加權採計(國文×1+英語×2+數學×1+自然×1+社會×1)+英檢
證照加分
3.甄選分發:正取35人,備取5人。
4.同分參酌順序
英檢證照加分→會考英語科標示積點→會考數學科標示積點→會考自然科標示積點→會考國文科標示積點→會考社
會科標示積點→寫作測驗級分。
五、轉出與轉入
(一)轉出
1.分組轉出
學生於高一升高二時進行適性調整,依班群選擇意願進行調整,名單經本校「實驗班教育委員會」會議討論決議後
公告。
2.申請轉出
雙語實驗班之學生若興趣有所改變,得於每學期期末主動提出轉出申請,經本校「實驗班教育委員會」決議後,輔
導學生轉出雙語實驗班並進入本校普通班就讀。
3.輔導轉出:
學生之學習或德行表現若有以下情事,本校「實驗班教育委員會」於每學期末召開會議討論並議決轉出名單。
(1)實驗班開設之特殊需求領域(實驗課程)不及格者。
(2)該學期有任三學科不及格者(補考前)。
(3)該學期有考試作弊行為經輔導無效者。
(4)該學期有小過處分(含)以上者(不含警告累計、不得功過相抵)。
(二)申請轉入
(1)期限:符合申請資格之普通班學生於教務處公告轉入申請期間提出申請
(2)資格:每學期前兩次段考全部科目加權平均排名,在全年級(高一)或同班群(高二)前20%。
該學期無任何考試作弊行為者。
該學期無任何小過處分(含)以上者(不含警告累計、不得功過相抵)。
(3)審核依據:申請學生之班群成績,排名高者優先錄取。
若遇成績相同時,比序條件為英文->數學(A)成績擇優錄取。
(4)學生提出轉入申請後若該年級雙語實驗班有學生轉出則由本校「實驗班教育委員會」審查並決議錄取名額與名
單。
(5)雙語實驗班學生如因記過以上處分受輔導轉出而進行救濟行為,在最終結果確定前,該名額以已轉出計算,名
額提供其他學生轉入。救濟最終結果不影響已經轉入者之就讀權益。
(6)為符合適性學習原則,「實驗班教育委員會」得邀請班級導師及任課教師共同討論學生之學習狀況及課程執行
成果,並進行班級人數及成員之微調。學生升高三後,班級成員原則上不再異動,直到畢業。
六、雙語實驗班學生義務
(一)畢業前應通過相當於CEFR架構B2等級的英語檢定證書。
(二)畢業前至少參加一次校內外英語文競賽及一次跨校交流活動。
(三)畢業前以英語文發表一份專題作品。
(四)每學年寒暑假期間至少參加一次校內舉辦的工作坊。
(五)學期間至少參加兩次校內舉辦之週末工作坊。
七、雙語實驗班學生仍可參加本校大學校院繁星入學計畫。